来源:本站整理发表时间:2013-10-31 11:57:48发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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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后来怀疑董某这番闲聊并没有那么简单,实则是对他暗中发出警告,于是他对董某的怨恨进一步加重。儿子购房成家有了女儿后,张某的妻子便去帮忙照顾。独自在家的张某,生活枯燥。2011年8月23日下午,张某带着斧头、塑料袋、绳子,拎着一瓶酒来到董某家。两人边喝边聊至次日凌晨,趁董某沉睡,张某持斧猛击董某头部,董某倒在血泊中死去。张某将董某尸体拖到昔日玩耍的江边,将董某的尸体与作案凶器抛进水中,把作案时穿的衣物及拖鞋,藏入鱼塘淤泥中。案发后第4日,张某在宁强县阳平关准备乘车潜逃时,被勉县警方抓获归案。
2012年8月,经汉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汉中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死刑。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陕西省高级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死刑判决。而在勉县警方调查取证中证实,张某妻子与董某其实并无不正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