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姐姐”早先曾因某造谣文章而对其进行上诉,而该传播网站仅为进行游戏宣传,就未经核实擅自使用其照片等,“芙蓉姐姐”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维权行动。而法庭对此进行了判决,让该公司对“芙蓉姐姐”进行赔偿。
网络红人芙蓉姐姐,因在一篇文章中被称“未婚生子”,并被曝光了一组昔日与“芙蓉姐夫”的情侣照,遂以侵犯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为由将文章的创作者和转载文章的网站速途公司共同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某公司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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